诱奸15岁未成年少女 邻国男关9年打2鞭 21 06, 2019 登载于 砂拉越 印尼籍青年在面对判决后被押离法庭时摄。 (古晋21日讯)1名印尼籍青年,今日承认两度和未成年同事发生性关系,总共被判处坐牢18年和鞭笞2下。 也基于法官谕令,监禁期同时执行,因此他只需坐牢9年。 案中被告为罗尼山查亚,他是分别被指在2018年5月至12月之间以及2019年5月至6月之间,在此间石角某单位,二度和15岁的少女同事发生性关系。 在我国法律,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女方同意与否,都构成诱奸罪。 案情显示,少女把这桩“好事”告诉姐姐,姐姐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介入调查。 Last modified onFriday, 21 June 2019 13:43 更多相关: « 折刀威胁妻姨撤销指控 男子认罪判5年2鞭 始完成捉蛇任务 消拯员猝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