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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虫刑事恐吓女郎 两罪罚坐牢5年半2鞭

(诗巫12日讯)面对吸毒和刑事恐吓2控状,毒虫今天在诗巫法庭俯首认罪,被判处坐牢5年6个月兼打2鞭。

42岁的余姓华裔男子,被控于2019年8月17日傍晚6时35分在诗巫中央警局被检验出吸毒即安非他命和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由于他之前已有前科,因此在39C(1)条文下受罚。此条文的刑罚是5至7年的监禁,另加鞭笞不超过3下。

他也被控在今年1月3日晚上约10时,在周锡萱路某店屋4楼住家对一名26岁伊班女子(原告)进行刑事恐吓,威胁伤害其女儿,抵触刑事法令第506(刑事恐吓)条文,罪成面对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在此控状下,被告被判入狱6个月。

原告怀疑被告破屋行窃而向警方报案,被告要求原告销案不果而对她进行刑事恐吓,威胁将骚扰其11岁女儿,原告担忧女儿的性命安全,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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