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4公斤毒品返回印尼 5邻国男3表罪成2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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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31日讯)背着近4公斤的毒品回印尼家乡,试图闯过伦乐附近的警察站失败而落网的5名男子,今日在此间高庭面对裁决。
其中2名则为父子关系的专业电招电单车骑手,布海尼纳比以及纳比宾斯布在涉嫌贩卖毒品的控状中,基于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堂获得无罪释放。
但,另一名电招电单车骑手卡尼则没有那么幸运,法官阿查哈里裁决,他虽然没有涉嫌贩卖毒品的表面罪名,但拥有相关的毒品是在他的脚下,因此却有涉嫌拥有毒品的表面罪名。
因此,他将连同另2名涉嫌贩卖毒品表面罪名成立的里可以及汝乃迪一起出庭抗辩。
法官阿查哈里将抗辩日子安排在2020年4月20日和21日。
此外,控方将21位证人转让给辩方,但辩护将从中挑起5人,其中包括3名出庭抗辩的被告之查案官以及2名获得无罪释放的被告,但副检察司则反对将这5名证人的书面证词交给辩护。
因此,双方经过一轮陈词后,订在2020年2月21日裁决。
据了解,在落网时,儿子布海尼纳比和父亲纳比斯布分别载着他们的雇主里可和汝乃迪以及他们的一些物品。独自骑着电单车的卡尼只运载旅行箱之类的物品。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2018年2月15日下午4时30分至40分之间。
出庭抗辩的里可是控涉嫌贩卖1350.20克的冰毒、汝乃迪则涉嫌贩卖1400.20克的冰毒,因此都抵触了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39B条文,此项条文的惩罚是及绞刑,若没判决绞刑将面对终身监禁以及鞭笞。
而卡尼在法官修改控状后,指他涉嫌拥有772.8克的冰毒,因此抵触了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39A(2)条文,其惩罚是坐牢不少于5年至终身监禁,鞭笞不少于10下。
这批被告所涉嫌贩卖的冰毒重量为3523.20克。
这批被告是由司法部委任的律师兰比尔辩护,由高庭法官阿查哈里承审,并由副检察司林婉珍主控。
Last modified onFriday, 31 January 202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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