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便利店惯犯判刑 收监35年另加15鞭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2日讯)专挑在凌晨时分抢劫24小时便利商店,惯犯之前已在3宗案件中被判处坐牢25年和鞭笞13下,今日又在一宗案中,被判处坐牢10年和鞭笞2下。
这样一来,26岁的被告默哈末奴阿菲祖,将被收监35年,另加15下鞭刑。
最新的一宗案件是2019年4月24日凌晨1时43分,发生在马当利林花园的便利店,他以刀子要挟店员而抢走16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392及397条文。此项条文的惩罚是坐牢最高可达20年并可另加鞭笞。
他之前曾在2018年8月16日凌晨4时,抢劫马当再也杂货店700令吉,被判处坐牢7年和鞭笞4下。
2018年8月29日凌晨4时16分,他持刀抢劫4哩一家24小时便利店960令吉及2包香烟,被判坐牢10年和鞭笞3下,同时在拥有危险武器罪名下,被判坐牢5年和鞭笞1下。由于监禁期同时执行,因此他只需要坐牢10年和鞭笞4下。
被告也曾在2019年3月31日凌晨4时30分,抢劫马当利林花园杂货店500令吉,被判处坐牢8年和鞭笞5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