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响起不肃立 S4S 7成员拒认罪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11日讯)国歌奏响不肃立,7名男子女今午在1968年国歌法令第8(3)条文下被提控。他们都不认罪,推事允许他们各由1位担保人以1000令吉人事保外,并择定11月11日进行案件管理。
这批被告为43岁的梁紹棟、37岁的官大強、44岁的黄锡进、33岁的张安鲁、46岁的陈各昌、46岁的贝萍萍以及64岁的彭彥斌。他们是由李增泉及李宜恩律师联合辩护。
也是砂拉越人的砂拉越(S4S)团队义工的7男女,是在上个月27日晚上7时15分,在出席某个晚宴时,当国歌奏响时,拒绝肃立,因此抵触国歌法令。
在这项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100令吉或坐牢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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