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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陆交局官员 青年认罪罚一万

(古晋18日讯)装上违反陆路交通法令的氙气灯遭取缔时,以50令吉贿赂陆路交通局执法官员的1名青年,今日向在此间法庭认罪,被判处坐牢象征性一天以及罚款1万令吉或坐牢2个月取代。

案中被告为26岁的邱某,他是由林良纪律师辩护。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2018年6月23日晚上8时,地点是在晋连路24公里。

被告是在是项检举行动中遭拦截,被发现其国产车头灯装上违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1)条文的氙气灯。

于是,被告便递给执法官员,作为不采取行动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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