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耀忠告父母 合法程序领养孩子
- 登载于 砂拉越
(美里29日讯)卑骚区州议员拿督陈超耀忠告有意领养孩子的父母,必须依据合法途径,按法律程序办理申请手续。
他说,许多领养孩子心切的父母,往往在孩子12岁准备办理身份证时,才晓得当年与孩子从中介人手中拿到的出生纸有“问题”,不但出生纸被没收,连带失去公民权。
“孩子没有出生纸,不能申请身份证,不但辛苦了领养父母,也连累孩子。”
他呼吁那些有意领养孩子的父母,在领养前夕可向国民登记局查证。
陈超耀是今早在砂人联党美里支部党所移交公民权予郭俊杰(13岁)及郭欣芸(18岁)两姐弟的仪式上,如斯告诉媒体。
目前在外省打临时工的郭欣芸及在美中就读预备班的郭氏姐弟,自小由郭和春(57岁)及林进球(57岁)夫妻所领养。
据郭和春透露,当年在领养欣芸时,中介人也递上出生纸。直至学校三年级时,才知道她手中的出生纸有问题,并被国民登记局没收,自此女儿成了无国籍人士;而儿子在抱来时则没有出生纸。
他及妻子是在2013年才成功向法庭申请到到领养姐弟俩。尽管如此,孩子自上学以来,都因无国籍身份,被迫缴付昂贵的学杂费。
他是在2016年在妻舅林进诚的介绍下,求助拿督陈超耀,在后者的协助下,总算在今年5月31日获得内政部批准,正式成为我国公民。
拿督陈超耀透露,从2012年迄今,他已成功协助37人申请到公民权。在这当中,快则一年,慢则4、5年不等,视申请人的资料、证件,以及当事人或家长的配合。
目前,尚有152份申请书还在处理当中,等候内政部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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