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超耀拟入禀法庭 挑战砂沙高庭主簿署搬迁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2日讯)砂人联党中央秘书长兼卑尔骚区州议员拿督陈超耀今日扬言,将以个人名义入禀古晋高庭,将砂沙高庭主簿署搬迁事件带上古晋高庭,以裁决其合法性!
他在砂人联党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砂沙高庭主簿署迁至亚庇的决定,并没有遵照联邦宪法,在事先谘询砂首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为了捍卫联邦宪法及砂拉越权益,他决定挑战这项决定。他强调,挑战砂沙高庭主簿署搬迁的合法性很重要,因为这关乎联邦宪法的权威及砂拉越权益,作为州议员及一名砂拉越人,他有责任捍卫砂拉越权益,并确保联邦宪法条文获得尊重。
陈超耀指出,人联党与普遍砂人民对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拿督斯里拉蒂花于本月19日签署的信函,表明砂沙高庭主簿署搬迁的决定,感到万分震惊及极度失望。
自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以来,砂沙高庭主簿署就一直处在古晋,这是当初砂拉越及沙巴首席部长,与马来亚领袖一致作出的决定。
他进一步指出,联邦宪法第121(4)条文明确阐明,在决定砂沙高庭主簿署的座落位置上,国家元首须(Shall)是根据首相的劝告,而首相也必须(Shall)事先谘询沙巴及砂拉越首席部长,以及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
根据上述条文的“应该”(Shall)字眼,意味着砂沙高庭主簿署搬迁决定必须事先谘询沙巴及砂拉越首长。然而,根据砂首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的声明,砂沙高庭主簿署搬迁决定上,他没有获得事先谘询。
陈超耀披露,这显然是违反联邦宪法第121(4)条文的做法。尽管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拿督刘伟强于本月21日解释,联邦宪法或法律没有任何条款阐明砂沙高庭主簿署必须永远留在古晋,但他并没说明为何没事先谘询阿邦佐哈里。
他表示,联邦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任何人都必须遵从,否则将出现混乱及无政府状态。我国法律制度绝不允许个人定义的“法律”或个人立场超越联邦宪法。所有人民代议士,包括首相及内阁部长在就职时,已经宣誓会遵从这个原则。
他说,刘伟强指搬迁砂沙高庭主簿署的决定是在今年3月份由4名大法官集体作出。值得关注的是,其中2名大法官皆来自沙巴,包括已退休的前首席大法官丹斯里离察马兰尊,及现任砂沙首席大法官。同时,刘伟强本身也来自沙巴。
鉴于此,他认为,即便4名大法官集体作出决定,刘伟强也应该遵从联邦宪法,与沙巴及砂拉越首长协商。他希望刘伟强承担责任,向阿邦佐哈里及砂人民道歉,毕竟作为掌管法律事务的部长,刘伟强必须公平行事,以身作则,拒绝任何违反宪法的行为。
他表示,在此课题上,也显示砂行动党及砂公正党领袖失责,让侵蚀砂拉越权益的问题出现。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