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仁“黑洞”诽谤案 古晋高庭展延829再过堂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2日讯)“110亿砂州财政黑洞诽谤案”,随着联邦法院裁决联邦及州政府有权起诉个人诽谤后,贸消部副部长张健仁不满判决而入禀法院寻求复核判决,法庭订2019年5月29日审理申请。为此,原案展延至8月29日再过堂。
张健仁律师团是基于联邦法院的判决指联邦以及州政府有权力起诉个人,然而,马来亚在1957年8月31日独立,但若要引用独立前的1956年政府程序法令以及诽谤法令,必须进行全面的考虑,包括宪法162(6)条文,以及宪法第10(1)(a)条文基本自由权利,即人民可表达对政府执政的偏差,如果没有考虑到这点,该法令就失去意义。
律师团也强调,宪法是最高的法律以及超越其他的法律,诽谤法令的地位没宪法高。
此外,民选政府必须接受人民的批评,必须执行透明化制度,政府不能起诉人民诽谤,这已失去平等对待权益,而根据应联邦法令,不能起诉人民。
张健仁是于2014年对砂政府成立一个名为“政府供款给所批准的代理机构基金”内的庞大金额提出质问,因砂州每年的财政预算案中都有大笔款项拨入此基金内,其中自2006年至2013年期间,数额为110亿令吉。
砂州政府及州财务机构不满张健仁在这课题上发表的言论,因此采取诉讼行动。
就这起诉讼案,张健仁在古晋高庭成功撤销诉讼,但对方不满判决,向联邦上诉庭提出上诉时得直,这回轮到张健仁要求联邦法院撤销此项对其个人的诉讼,不过在2018年9月26日在布城遭驳回,必须返回古晋高庭开审,而且审讯日期是安排在今日。
与此同时,联邦法院也同时驳回州政府必需在经过高庭开审下,才能决定张健仁是否有罪,而非如之前无需透过开审就宣判作出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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