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修改控状 毒贩逃出鬼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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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15日讯)检方检讨控状,涉嫌贩卖毒品青年逃出鬼门关。
被告是26岁的阿旺查玛鲁丁,他今日在3起控状中,总共被判处坐牢15年半以及鞭笞20下,由于高庭法官阿查哈里谕令监禁期和鞭笞同时执行,因此他只需坐牢10年以及鞭笞10下。
他在首项控状中,被判处坐牢10年和鞭笞10下、第二项控状坐牢5年以及鞭笞10下,而第三项控状坐牢6个月。
他是在2018年8月3日傍晚6时30分,在甘榜都邦巴都住家,拥有689.66克的大麻干叶,抵触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39A(2)条文,此条文的惩罚是坐牢不少于5年至终身监禁、鞭笞不少于10下。
至于另2项控状是分别拥有100.87克以及42.56克的大麻干叶。
据副检控官海达所提呈的案情显示,被告当天下午在敦阿末再迪路遭肃毒组警员拦截,但从他身上搜不到毒品。但被告坦言,毒品收藏在住家。
警方拉队到其住家,成功搜获有关毒品。
其辩护律师林良纪在代为求情时表示,被告来自单亲家庭,父亲抛妻弃子,因此他必须协助母亲找生计,也因被告向法庭俯首认罪,也节省法庭的时间和开销,同时也认为应该让犯罪者有重生的机会。
但副检控官海达认为,毒品案日益增加,法庭应该严惩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