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当花卉栽种 四学院生控重罪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12日讯)把大麻树充当花卉栽种在花盆,4名科技学院生惹来官非。
这4名被告为24岁的菲鲁拉阿玛、20岁的默哈末沙汉、22岁的幕哈末哈吉阿兹米以及幕哈末那希星,其中第2被告是来自沙巴,其余都是古晋市民。
在这批被告当中,他们除了一起面对2项控状外,菲鲁拉阿玛以及默哈末沙汉也各别面对另一起控状。
也因此案件的性质,所有的被告都被扣押在中央监狱,因此负责聆审的地方法庭法官道菲谕令尽快展开审讯工作,因此安排在2019年5月27日进行。
他们4人一同面对2项控状,首项控状是指他们在2019年2月25日下午4时,在马当路住家,存有共同意图,涉嫌栽种大麻树,抵触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6B(3)条文。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将面对终身监禁以及鞭笞不少于6下的刑罚。
第2项控状是指他们涉嫌拥有33.69克的大麻,抵触同一法令第6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39A(1)条文下,被判处坐牢不少于2年但不超过5年,鞭笞不少于3下但不超过9下。
与此同时,案中的首被告菲鲁拉阿玛也单独面对另一控状,指他在上述时间及地点,涉嫌拥有154.23克的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6条文。
此外,第2被告默哈末沙汉,也涉嫌拥有76.49克的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6条文,罪成可在同一法令第39A(2)条文下,被判处坐牢不少于5年至终身监禁以及鞭笞不少于10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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